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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7年发现孩子非亲生,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协议离婚7年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虽然孩子被认定不是男人的亲生关系,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但女人B不是故意的,这与男人在婚姻关系中与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有很大关系。即使女人B是过错方,男人也要为此负责。

1.依法重新分割夫妻在甲男乙女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即出售房屋的售房款,甲男要求70%。

协议离婚后7年发现孩子非亲生,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2.责令乙女赔偿甲男抚养费553300元,其中乙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按每月3000元计算,离婚后至2019年8月的抚养费按每月6000元计算;

3.责令乙女赔偿甲男亲子鉴定费用2400元;

4.命令乙女赔偿甲男80000元的精神慰藉。

2007年10月登记结婚,2011年3月23日生一女C,2012年12月18日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当天,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第一个子女抚养协议:(C)与男性生活在一起,女儿C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由男性承担,直到女儿C18岁,18岁后的费用由我们双方协商。第二条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房屋归女性B女性所有,剩余的房地产贷款由女性B女性偿还;双方共同拥有一辆机动车。离婚后,上述机动车属于男所有,剩余的汽车贷款由男性a男性偿还。

2019年7月8日,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如下:DNA分析结果表明,生物学父亲甲男为丙。鉴定费2400元。

在2012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丙随甲男共同生活,抚养费由甲男承担。

2009年3月,甲男与案外人共同申请投资设立A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甲男是公司监事的四大股东之一,实缴出资200万元.50000元。A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到500万元,甲男实缴出资总额为125万元,股权比例为25%。2016年8月,甲男持股比例变更为33.34%,实缴出资.7万元。

2013年8月4日,甲男、乙女与案外人签订合同,约定甲男、乙女出售房屋,转让价160万元。

甲男乙女离婚后,房屋剩余贷款由乙女偿还,乙女返还商业贷款2582544.43元,本金133元.9元;返还公积金贷款151,648.45元,.88元,本金返还403,428元.78元。

2011年10月购买的凯迪拉克牌小型越野客车,2011年11月甲男名下登记,购买价格为538000元,贷款3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三:1。女性B是否有过错;2.如何补偿赡养费;3.离婚协议中履行的财产分割是否应重新调整。描述如下:

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谨慎处理异性交友方式,妥善控制异性交往。在与a男的婚姻关系中,B女隐瞒了a男,与他人发生了关系,导致怀孕和女儿。虽然B女辩解说她喝酒后只和其他异性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但她不知道C不是a男的女儿;a男在婚姻中作弊,对B女漠不关心,B女心情低落,导致酒后事故。因此,a男是婚姻的过错方,B女没有过错。但是,作为行为能力正常的成年女性,B女应该知道自我保护,不受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我们还应该知道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可能导致怀孕的结果;应该清楚的是,婚姻中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对婚姻的不忠,与发生性关系的次数和时间无关。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确认B女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并生下一名女性,认为B女对a男性的婚姻有过错。

A男,B女协议离婚,A男误以为C是自己的女儿,所以在离婚协议中,B女同意由A男抚养C,独自承担C18岁之前的抚养费。现在A男发现C与其无血缘关系,其对C没有抚养义务,A男要求B女退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计算标准如下: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甲男乙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乙女共同抚养C,共同承担抚养费,乙女应将甲男承担的抚养费的一半返还甲男。2012年12月至2019年9月,根据离婚协议,C由甲男一人抚养,费用由甲男一人承担。乙女应在此期间将C的抚养费全额返还给甲男。至于B女辩称离婚后双方轮流抚养C,没有事实依据,不接受。仅根据B女提供的银行账单,不能推断相应的消费内容与C相关或属于C的必要费用,部分账单的支付人不是B女。即使确实是C的开销,B女作为C的亲生母亲,为女儿买衣服和食物,带女儿旅游,支付补习班费用也是人之常情,不扣除。在与C的长期共同生活中,A男无法保留每笔支出的证明。结合A男的收入水平和孩子的生活需求,参考参考XX对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C支付的抚养费总额为30万元。

父母的分离和家庭的破裂对年幼的孩子来说是一个打击;爱自己、陪伴自己、养育自己多年的父亲不是自己的父亲,必然会再次对孩子稚嫩的心灵造成沉重打击。然而,孩子是无辜的,成年人的错误不应该由年幼的孩子承担。多年来,男人对孩子的情感付出和关心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希望双方尽快放下偏见和怨恨,从孩子的利益出发,考虑孩子未来的生活,不要太在意赡养费的得失,理性对待赡养费的返还。女性B应该给孩子更多积极的引导,男性a可以继续给孩子关爱,让C在家庭的保护下继续健康成长。

对于a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由于B女在婚姻中隐瞒了与他人的关系,a男错误地认为B女的女儿是自己的,并在离婚后独自抚养了多年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B女的行为给a男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a男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符合法律解释的精神,可以得到支持。一审法院认定具体金额为4万元。

关于A男、B女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一审法院承认B女辩称,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是相互独立的条款,也承认子女监护权的所有权不直接影响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离婚过程中,婚姻的解除、婚生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离婚的重要事项,需要统筹规划,综合考虑。房屋和凯迪拉克越野车产主要是房屋和凯迪拉克越野车。离婚协议规定:房屋归乙女所有,剩余贷款由乙女偿还;凯迪拉克越野车归甲男所有,剩余贷款由甲男偿还。就价值而言,B女分得的财产更多。甲男称其为争取监护权对乙女转让财产权,乙女辩称因甲男在先出轨而坚持要甲男抚养孩子,都是合理的。但是,由于B女的过错,a男对孩子的血缘关系存在重大误判,足以影响其离婚事项的决定。基于这一重大误解,甲男制定的离婚财产分配方案并非其真实意图。现在甲男完全丧失了处置上述财产权的基本条件,甲男主张重新调整财产分割方案,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房屋的实际销售价值。该房屋于2013年3月首次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的售房款为210万元。2013年8月,由于买家违约而首次网签,乙女立即以160万元的合同价格再次出售该房屋。对此,a男主张第二份合同实际上是以第一个买家的名义购买的,实际售房价值为第一份合同约定的210万元,B女还收取18万元违约金。乙女坚房屋的过程中,乙女坚称只有160万元的价格。考虑2013年XX在房地产市场波动和商业交流的一般做法下,B女在第一个买家违约时将东波路房屋降价50万元,没有向第一个买家索赔价差损失,这是违法的。一审法院承认甲男声明的卖房过程更可信。B女拒绝提供房屋销售的真实信息,拒绝告知房屋销售的实际金额。一审法院将以a男所述为本案的参考依据,认为实际售价为210万元,不利后果由B女自行承担。

至于甲男持有A公司25%的股权,A男、B女的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B女提出了几个观点:①离婚时,由于a男在婚姻中作弊,存在过错,自愿放弃了房屋权利,因此B女相应转让了公司的股权。然而,B女的辩护被a男拒绝,B女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一审法院很难接受B女的辩护。②A如果公司的股权在双方离婚时没有得到处理,现在a男提出调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B女也要求分割公司的股权。鉴于这一意见,a男认为B女的分割请求应受到法律限制。一审法院认为,B女的两种争论是相互矛盾的。此外,B女性客观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a男性因持有该股份而获得股息,也没有证明a男性在离婚期间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此外,公司股权不仅具有资本合同,而且具有人类合同,涉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一审法院不应直接分割。

关于B女抗辩的排除期,相关司法解释确实规定了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年排除期。但是,本条款的适用前提是夫妻在离婚时根据真实意图作出财产分割安排。在这种情况下,B女隐瞒了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男性a不知道孩子不是他自己的,这导致她未能及时行使取消或改变的权利。如果司法解释中关于排除期间的规定继续机械适用,对男性a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是违法的。因此,B女性认为,男性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已超过法定期限的抗辩,一审法院不予承认。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根据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车辆和房地产,考虑到离婚时B女性的实际过错,调整了双方的财产分配,B女性向a男性支付了80万元的财产分割费。双方同意赔偿B女性2400元,一审法院予以批准。

综上所述,甲方男子主张分割房屋销售资金,并要求乙方女性赔偿赡养费。精神抚慰费和亲子鉴定费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的争议,一审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调整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

一、乙女支付甲男财产分割款80万元;

二、乙女返还甲男支付的抚养费30万元;

三、乙女支付甲男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乙女支付甲男亲子鉴定费2、400元;

五、甲男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上述一至四项,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合计1、142、400元,乙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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