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 ,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那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形式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1、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2、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其为夫妻;
3、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即开始同居;
4、未办结婚登记。事实婚姻与未婚同居形式虽然相同,但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
具体来讲: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夫妻关系成立受婚姻法保护。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未婚同居处理。所以所谓的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而之后便不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未补办结婚证的,无论共同生活多少年,都是同居关系而已。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形式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只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条件,且经法定程序登记的,都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只要是经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婚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2、形式婚姻在法律上很难界定,如果一旦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又不认可是形式婚姻,那么要求离婚一方是很难举证的,法院也很难判决离婚。
3、就算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时,法院判决就很难让多出钱一方多分财产。
情感问题免费分析
获导师一对一咨询
移动端官网
扫一扫
解锁更多情感秘籍
现在预约
首次咨询,免费领取1次情感分析
*承诺资料仅用于情感分析,严格保密
© 2016 HuaZhe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花镇用户协议 移动版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6号
粤ICP备16060296号
咨询热线: 020-32519581 广州鹊哥数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