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修改了很多的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了 婚姻 法的修改。其实婚姻法的修改是件大事,它包括了很多很多细小的环节,那么这次修改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今天花镇小编就带着你去到新婚姻法全文及解释中寻找答案。
一、新婚姻法全文及解释
1、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第三条:当事人仅以 婚姻 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4、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5、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6、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7、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 结婚 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8、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0、第十条: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以上是新婚姻法全文及解释中的前面10条,后续小编会在更新剩下的。婚姻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对于结婚的家庭来说,适当的了解总会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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