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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存在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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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财产协议是夫妻彼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得财产及其结婚前财产所属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婚前财产协议的方式一定要书面形式,公正并非法律规定所必须的程序流程,但凡是夫妻彼此真实的意思表明,就不可以打倒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合理合法实效性。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一定要合理合法,约定的财产务必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本不归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还不确定存不存在的财产亦或是涉及到第三方所有权的财产不可以约定所属。财产协议书含有夫妻“忠实条文”的,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在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夫妻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非法律权利。

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存在法律认可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双方能够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得的财产及其结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一部分共同共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通知。并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得的财产及其结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彼此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开放所负的债务,当事人清楚的知道约定的,以夫或是妻一方的本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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