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纠纷的管辖人民法院有哪些,关于这样的问题,在这里,小编融合相关法律法规将详解有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剖析
孩子抚养权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如果被告一方为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居住、被囚禁、下落不明等状况的人员,必须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起诉好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各个人民法院社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是有一定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人身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布死亡的人提起的有关人身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自己所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抚养纠纷的管辖人民法院有哪些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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