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婚姻法修改出炉,引起了广泛热议,关于离婚后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尤其是房产的分配,更是引起了极高的关注。相信之前我们都带有一个偏见,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但根据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我们就可以知道其实并非如此,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加了解新婚姻法房产的相关内容,花镇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
1、新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3、新婚姻法房产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情感问题免费分析
获导师一对一咨询
移动端官网
扫一扫
解锁更多情感秘籍
现在预约
首次咨询,免费领取1次情感分析
*承诺资料仅用于情感分析,严格保密
© 2016 HuaZhe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花镇用户协议 移动版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6号
粤ICP备16060296号
咨询热线: 020-32519581 广州鹊哥数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